導 讀
農業農村部和生態環境部日前發布《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工作方案》(農辦科〔2018〕19號,以下簡稱《方案》)。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有關負責人就《方案》的背景意義、與國家網的關系以及主要工作任務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方案》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按照《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國辦發〔2015〕56號)、《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廳字〔2017〕35號)和《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原環境保護部、原農業部部令第46號),生態環境部會同農業農村部等部門建立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以下簡稱國家網),統一規劃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站(點)的設置,實現數據共享。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點是國家網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為規范和加強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工作,農業農村部和生態環境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方案》。
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建立并完善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體系,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和水平,是強化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管的有效手段,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問: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和國家網的關系?
答:生態環境部會同農業農村部等部門,按照互補不重復、科學經濟、動態調整的原則,整合優化相關行業土壤環境監測點位,統一規劃布局、統一制度規范、統一組織領導、統一數據管理和統一信息發布,構建和運行國家網,負責說清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的變化趨勢。
國家網由背景點位、基礎點位和風險監控點位組成,目前,包含生態環境部的38880個監測點位、農業農村部的40061個監測點位和自然資源部的1000個監測點位。農業農村部門基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布設農產品產地風險點位,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與農產品協同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背景點位、基礎點位和風險監控點位的監測工作。
問:《方案》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哪些?
答:按照國家網的統一部署和相關技術文件要求,農業農村部負責組織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工作,每年監測1次土壤樣品和農產品樣品。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每年12月31日前向農業農村部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和專題報告。農業農村部匯總審核分析各地監測數據,形成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年度專題報告,并于次年3月1日前,將年度監測數據和專題報告提交國家網,并上傳到生態環境部統一搭建的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生態環境部會同農業農村部等部門,統一發布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