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發布實施,提出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到本世紀中葉,上海土壤環境質量得到全面改善,土地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上海市環保局副局長吳啟洲坦言,上海雖然較早開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但與大氣、水相比,基礎較為薄弱,目前有三個主要特征。
首先,上海已對土壤環境開展監測,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可控,尤其是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底線沒有絲毫動搖。
其次,目前上海土壤污染類型以多環芳烴等有機污染為主,這與一段時期內側重調整石化、化工的產業結構有關。
最后,上海在實施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領域走在全國前列,但這樣的環境風險管控只是集中在一些領域,在防治土壤污染上,上海還欠缺一套十分完善的綜合體系。
《方案》施行的前兩年,上海將把土壤污染防治重心集中在“摸家底”上。
根據《方案》,今年底,上海要通過排查形成潛在污染場地清單,并建立潛在污染場地優先管控名錄,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的設置。2018年底前,要摸清上海土壤污染狀況。
《方案》明確,上海將每5年開展1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并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
《方案》重視主要污染源監管,制定了從準入到退出各個環節的嚴控措施。在“準入”環節,上海將優先開展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的低效工業用地減量化,優先調整工業園區周邊、市政設施周邊、河道兩側、交通干道兩側農用地用于生態林地建設。
對于現存的排污企業,今年年底前,上海將公布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次年起,重點監管企業每年要對其用地進行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重金屬污染物指標將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確保到2020年,上海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